“6+4+2”万亿元 地方化债“三箭齐发”
2024-11-11 10:37 来源:厦门日报

  

  据新华社电 8日,地方化债“三箭齐发”——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这是记者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是党中央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确保经济财政平稳运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债实际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除了“6万亿元”,化债政策还有“增量”。蓝佛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蓝佛安说。

  此外,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蓝佛安说,总的看,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这样一次大规模置换措施,能够发挥“一石二鸟”作用——

  一方面,解决地方“燃眉之急”,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这次置换,近三年密集安排8.4万亿元,显著降低了近几年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规模。同时,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我们估算,五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蓝佛安说。

  另一方面,帮助地方畅通资金链条,增强发展动能。通过实施置换政策,将原本用来化债的资源腾出来,用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将原本受制于化债压力的政策空间腾出来,可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资和消费、科技创新等;将原本用于化债化险的时间精力腾出来,更多投入到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去。同时,还可以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利好实体经济。

  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蓝佛安说,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监测口径更全,预算约束更强,监管问责更严。同时,将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债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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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雪荧,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