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厦门旅游“吸金”820亿元
2024-08-28 10:20 来源: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 俞杰)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8月26日-27日举行。2023年,我市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0987万人次,同比增长67%;实现旅游总收入1567亿元,同比增长83%。而今年上半年,全市接待游客5645万人次,同比增长17%;实现旅游总收入820亿元,同比增长23%。全市文旅经济呈现快速复苏、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文旅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牢牢把握文旅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定位,加快推动厦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一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成运营,推出“来有海风的地方·滨海休闲”等十大精品旅游主线;“海上花园 乐动厦门”文旅推广项目获评2024年城市文旅品牌创新十佳案例;中山路步行街、集美新城核心区获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称号。

  厦门还持续打造消费热点,大力引进优质增量。深化推动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做优“演艺+旅游”,2023年举办商业性演出3.7万场,大型明星演唱会外地观众占比超七成;做大“会展+旅游”,2023年举办各类展览近152场、会议4300多场;推动首个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基地、小城春秋沉浸式影视小镇、中鱼视界·海洋王国开业运营;紧盯海上世界片区产业更新提升等75个项目签约落地,总投资超390亿元,入库项目落地率92%。

  市文旅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聚焦“好上加好、优中更优”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的任务目标,奋力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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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广告设置

  审批手续简化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的决定等多部法规。

  其中,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决定共22条,对原管理办法共28条规定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市人大法制委认为,本次修改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管理,优化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能力,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修改决定对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职责进行部分调整,规定市级主管部门负责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施的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设置许可和备案,以及跨区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和备案等职责;规定区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除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节点外户外广告设施的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设置许可和备案,以及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和执法等职责。

  在优化创新有关制度举措、提升审批效能方面,该决定优化审批服务,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增设广告设施设置的,要求有关行政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进行联合技术审查。

  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减少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申请材料,明确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申请材料及延长设置期限;细化管理措施,要求大型电子显示装置结构设计图应当包含安全预警系统。(晨报记者 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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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雪荧